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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倡议书 |
时间:2018-04-03 14:58来源:未知 作者:黄丽丽 点击:次 |
当前,我国正进入“大众旅游”“全域旅游”发展新时代,旅游已从少数人的奢侈品发展成为人民群众大众化的美好生活需求,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;旅游业作为幸福导向、健康导向、文明导向的朝阳产业,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,位列“五大幸福产业”之首,前景广阔、大有可为。 导游作为传播文明、交流文化、增进友谊的桥梁纽带,是“旅游业的灵魂”,被誉为“民间外交大使”,是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。旅游业40年的发展历程证明,广西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,离不开全区导游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;“遍行天下·心仪广西”旅游品牌形象的塑造推广,离不开全区导游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参与;讲好新时代广西故事、展示少数民族文化魅力,更离不开全区导游的积极践行和示范带动。
目前,我区导游队伍整体素质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需求极不适应,与人民群众对美好旅游、优质服务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,一些导游为了一已私利甚至出现了辱骂游客、诱导消费、强迫购物、索要小费、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,严重损害了导游队伍的整体声誉,对广西旅游形象带来恶劣影响。为此,广西旅游协会导游分会向全区导游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自觉遵纪守法。树立法律意识,增强法治观念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、《旅行社条例》、《导游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服务行为,抵制不正之风,努力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树立导游队伍良好形象。
二、热心周到服务。按照《导游服务规范》及旅行社相关旅游服务规范等标准要求,坚持“服务至诚,游客至上”的理念,悉心做好导游接待服务工作。
三、坚守道德底线。恪尽职责,严守职业道德,自觉维护职业形象,不索要小费、不收受回扣、不兜售物品、不欺客宰客,坚决抵制和拒绝接待“不合理低价游”的旅游团队。
四、提升业务素质。自觉加强学习,积极参加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素养,精心准备每一次讲解,真心带好每一个旅游团队,讲好中国故事、弘扬发展成就、展示文化魅力、展现导游风采。
五、维护游客权益。尊重游客人格尊严、宗教信仰、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;增加安全防范意识,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。严格履行合同约定,不擅自变更行程,不强迫、不诱导游客购物消费;如实介绍行程内的购物或自费项目,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、放心安心旅游。
六、倡导文明旅游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争当文明使者,积极宣传文明旅游行为规范,引导游客健康出行、文明旅游,及时劝阻游客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德、文明礼仪规范的行为,不带游客参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旅游项目或活动。
全体导游同仁们,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按照自治区党委持续营造“三大生态”、加快实现“两个建成”的战略部署,紧紧围绕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、世界健康旅游目的地新定位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永不懈怠、继续前进,为开创新时代广西旅游发展新局面、实现旅游强区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。
广西旅游协会导游分会
2018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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